◎编写 何昕怡
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中国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称“东方集团”)财务舞弊案分阶段调研工作进展。中国证监会初步查明,东方集团公布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数据比较严重虚假,因涉嫌重要财务舞弊,很有可能碰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此案现阶段正在调查中,中国证监会将尽快查清犯罪事实,依规严肃查处。
东方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经在2024年6月21日被证监会立案查处。公司前期已经在相关公告中核心提醒可能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性,截至目前已总计提醒30多次。
由于调研深层次,本次分阶段调研进度表明,公司自2020年至2023年持续4年财务数据比较严重虚假,因涉嫌重要财务舞弊。
2024年公布的退市新规,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多次获得财务舞弊企业的市场出清幅度,增强了“企业公布的年报财务指标分析持续3年存有虚假记载”等股票退市情况。从立案查处进度通告的情况看,东方集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预估更加确立。
早期,东方集团在受理后开启了预重整,但是其并且也在公告中数次提醒存有不符重组标准风险。企业对比《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自纠自查表明,因为公司已被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性,归属于以上座谈会纪要所规定的“不具有做为上市公司重整使用价值”的情况。
此次分阶段数据调查报告,企业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性进一步明确,企业预重整预估都将无法有实际性结论。
上市公司财务作假严重影响投资者利益,中国证监会将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各种造假行为,加强行政部门、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一体追究责任。对碰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况上市公司,严格遵守股票注册制,果断市场出清该类“兔死狗烹”。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企业一旦接到行政处分事先告知书,如标明的客观事实碰触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况,企业股票要被执行暂停上市,后面接到相对应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企业股票要被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专家指出,一方面,广大投资者要重点关注企业退市风险警示,谨慎作出决策,以免造成风险损失。另一方面,对碰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企业,监督机构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前提下,投资者保护组织也将通过多种方式助推因为公司违纪行为蒙受损失的投资人进行民事诉讼追索,进一步强化行政部门、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系统化追究责任管理体系,持续加大对金融市场违反规定直接责任人的重要威慑,更好地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众多中小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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