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示序号:2025-012
可转债编码:113059 可转债通称:福莱可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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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购审核情况及复购调研方案
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23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公司部分A股股权,并在未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3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60,000万余元(含)。复购时限为自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权计划方案之时(即2024年2月23日)起不得超过6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1)、《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13)。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7月19日起,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A股股权价格上限由总额不超过30.00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29.6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3)。
公司在2024年8月19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允许企业将A股股份回购执行时限增加6月,延期至2025年2月22日止,即复购A股股权执行时限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除了上述复购执行时限增加外,公司回购A股股权策略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9)。
因为公司执行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2月20日起,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A股股权价格上限由总额不超过29.62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29.4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19)。
二、复购执行情况
(一)2024年5月8日企业初次执行回购股份,并且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初次回购股份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5月9号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经达到复购资金总额低限,且没有超出复购资金总额限制,此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3,308,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是0.57%,复购最大卖价金额为26.25元/股,复购最低成交价金额为17.00元/股,复购均价为rmb22.54元/股,买卖总金额为rmb300,001,317.59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三)公司本次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回购价格、应用资金总额等均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计划方案。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和公司原公布的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企业已按公布的计划方案实现了复购。
(四)企业本次回购股权应用资金均是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经营情况和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股份回购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复购后企业股份分布特征合乎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三、复购期内相关主体交易股票状况
2024 年2月24日,企业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1)。
经公司审查,自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计划方案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均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四、股权变动表
此次股份回购前后左右,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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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日起至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完毕之日起计算,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1、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允许公司申请相对应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是2024年6月14日,上市流通数量达到140,000股,故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进一步减少140,000股,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有所增加1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4-050)。
2、公司在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内,总计复购H股股权8,285,000股,以上股权已经在2024年8月5日办理完成注销登记,企业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进一步减少8,28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H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8)。
3、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造就,允许公司申请相对应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是2024年9月3日,上市流通数量达到860,000股。故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进一步减少860,000股,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有所增加8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4-080)。
4、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由于企业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允许并对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2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以上股权已经在2024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注销登记,企业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降低1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00)。
5、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日起至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完毕之日起计算,“福莱可转债”总共股权转让857股,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有所增加857股。
6、本表格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数立即求和总和可能会在末尾数上有所差异,主要因计算中四舍五入导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方法分配
公司本次总计购买的股权值为13,308,421股,回购股份存放在企业开立的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后面拟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上回购股份存放在企业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期内,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资、质押贷款等有关支配权。
若公司无法在公告披露之以后3年之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还没有所使用的已复购股份有限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流程给予销户,将存有注册资金进一步减少风险。
后面,企业将根据公布的主要用途应用已购买的股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项目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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