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6 股票简称:中远海能 公示序号:2025-013
中远海运能源运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公示一一新创建六艘货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2025年2月14日,我们公司及所属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先后在关系造船厂修建6艘货轮,6艘船只合同书总价格金额为33.92亿人民币。在其中:
1.我们公司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签署2份石油/成品油批发轮建筑合同,修建2艘74,000货重巴拿马型醇基燃料油预埋(Ready)石油/成品油批发轮;
2. 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与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签署2份石油轮建筑合同,修建2艘114,200货重阿芙拉型工业甲醇双燃料汽车石油轮;及其2份石油/成品油批发轮建筑合同,修建2艘109,900货重LR2型工业甲醇双燃料汽车石油/成品油批发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待经我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除本次交易外,以往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方所进行的买卖及其和不同关联方所进行的买卖类型有关的买卖交易累计次数为2次,累计金额大约为13.85亿人民币。
●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概况
2025年2月14日,中远海运能源运送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中远海能”、“我们公司”或“企业”,连着其子公司通称“本集团”)二〇二五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造2艘阿芙拉型、2艘LR2型及2艘巴拿马型油轮的议案》(详细我们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公布的2025-011号公告),允许我们公司及所属公司在中远海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中远海运重工”)隶属造船厂修建6艘货轮(通称 “关系造船厂造船业新项目”),工程总投资(含6艘船舶的修建期贷款利息、监理检测等费用递延所得税花费)约金额为34.96亿人民币(协议总价格为33.92亿人民币),主要包括:
1.本公司在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通称“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修建2艘74,000货重巴拿马型醇基燃料油预埋(Ready)石油/成品油批发轮,单船总投资约4.69亿人民币(合同书船价格4.56亿人民币/艘);
2.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称“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在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通称“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修建2艘114,200货重阿芙拉型工业甲醇双燃料汽车石油轮,单船总投资约6.29亿人民币(合同书船价格6.1亿人民币/艘);
3.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在扬州中远海运重工修建2艘109,900货重LR2型工业甲醇双燃料汽车石油/成品油批发轮,单船总投资约6.5亿人民币(合同书船价格6.3亿人民币/艘)。
我们公司与海南中远海运能源将以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付款新造船只股本金。
(二)本次交易的目标和缘故
详细本公告“五、关联方交易目地及对企业危害”。
(三)有待履行合规管理审议程序
随着我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中远船务”)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均归属于中远船务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重工。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为根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连着本次交易,企业以往十二个月与同一关系人及和不同关联方买卖交易类型同样的、不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流程的买卖总计已经在3,000多万元,且已经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平方根5%之上,此次关系造船厂造船业新项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起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详细介绍
(一)公司名字: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04867131X
公司注册地址:辽宁大连甘井子中长路80号
法人代表:王彧
注册资金:rmb513438.787243万余元
主营:基本建设海港新船产业基地;船舶修理;海运集装箱维修;拆船;港口装卸、贮运;深海岸外机械设备维修;造船业;货品、技术进出口;船只、海洋工程装备的产品研发、专利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船只、海洋技术设备销售、租用、维修及调节;海洋工程装备管理方法;海洋石油工程设计及施工;新能源开发技术开发设计、专利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船只给予港口设备;船只污染物质接受;中国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权结构:中远船务间接持有其100%股份。
(二)公司名字: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661789141D
公司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临江经济开发区迎舟路1号
法人代表:翟第二名
注册资金:rmb630,000万余元
主营:波动装置及船只设计和制造,船舶设备配件生产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性和起重吊装输送设备制造及维修,涂装工程工程施工,投资和投资管理,国外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策划,职业技术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权结构:中远船务间接持有其100%股份。
除本公告披露的关联性外,本集团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在产权年限、业务流程、财产、债务、人员等层面独立运行。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都不归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标底的相关情况及标价
本集团遵照公布、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对比价钱、技术能力和交货时刻表等相关要求,根据和有水平修建并交付一样种类船舶的关键造船公司(包含独立第三方造船公司)询价采购并且经过综合考核,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的造船业水平、船台可得性、修建工作经验、价格、交航次等较独立第三方造船公司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力综合优势。除此之外,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同时为本集团新建船舶的修建商,对该集团公司新创建船只各项规定更加了解。
后来经过还盘并获得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确定,本集团最后采用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为本次订制船舶的修建商。
本董事会及全体独董觉得,本次交易合同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公正,合乎我们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履行合同分配
(一)巴拿马型石油/成品油批发轮建筑合同的主要条款
1.签定时长:2025年2月14日
2.协议书彼此:
买家:中远海能
卖家: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
3.协议书事宜: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允许按照合同,设计方案、修建、安装、排水并建设成功2艘74,000货重巴拿马型石油/成品油批发轮,并售卖交由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允许向大连市中远海运重工选购和接受有关船只交货
4.交易对价:总合同船价格9.12亿人民币
5.付款条款:依照船舶建造进展分五期以人民币交易船款
6.交航次:2艘船只分别在2027年9月底(或以前)和2027年12月底(或以前)交货
7.交易对价调节:如船只交船时间延迟时间或船只情况(包含航速、耗油量及载货量)无法满足合同标准,合同单价将向下调整。若相关情况过度超出(就耗油量)或低于(就航速及载货量)协议的规范,买家有权利拒绝接收船只
8.合同生效标准与时间:合同签订并且经过双方各自内部结构审核组织审批通过后起效
9.争议解决方式:诉讼。
(二)阿芙拉型石油轮建筑合同的主要条款
1.签定时长:2025年2月14日
2.协议书彼此:
买家: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
卖家: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
3.协议书事宜: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允许按照合同,设计方案、修建、安装、排水并建设成功2艘114,200货重阿芙拉型工业甲醇双燃料汽车石油轮,并售卖交由我们公司;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允许向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选购和接受有关船只交货
4.交易对价:总合同船价格12.2亿人民币
5.付款条款:依照船舶建造进展分五期以人民币交易船款
6.交航次:2艘船只分别在2028年2月底(或以前)和2028年5月底(或以前)交货
7.交易对价调节:如船只交船时间延迟时间或船只情况(包含航速、耗油量及载货量)无法满足合同标准,合同单价将向下调整。若相关情况过度超出(就耗油量)或低于(就航速及载货量)协议的规范,买家有权利拒绝接收船只
8.合同生效标准与时间:合同签订并且经过双方各自内部结构审核组织审批通过后起效
9.争议解决方式:诉讼。
(三)LR2型石油/成品油批发轮建筑合同的主要条款
1.签定时长:2025年2月14日
2.协议书彼此:
买家: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
卖家: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
3.协议书事宜: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允许按照合同,设计方案、修建、安装、排水并建设成功2艘114,200货重阿芙拉型工业甲醇双燃料汽车石油轮,并售卖交由我们公司;海南省中远海运能源允许向扬州市中远海运重工选购和接受有关船只交货
4.交易对价:总合同船价格12.6亿人民币
5.付款条款:依照船舶建造进展分五期以人民币交易船款
6.交航次:2艘船只分别在2028年7月底(或以前)和2028年9月底(或以前)交货
7.交易对价调节:如船只交船时间延迟时间或船只情况(包含航速、耗油量及载货量)无法满足合同标准,合同单价将向下调整。若相关情况过度超出(就耗油量)或低于(就航速及载货量)协议的规范,买家有权利拒绝接收船只
8.合同生效标准与时间:合同签订并且经过双方各自内部结构审核组织审批通过后起效
9.争议解决方式:诉讼。
五、关联方交易目地及对企业危害
此次新造船只是本集团贯彻执行货轮舰队建设规划、推动舰队节能低碳基本建设的重要途径。本集团计划通过新创建船只与当前船只更新改造等方式,稳步增长绿色能源驱动力船只占有率,减少船只经营对环境与生态产生的影响以提高ESG治理效果和能力。随着船交货,将进一步优化总体货轮舰队船龄构造,提高内外贸油运核心竞争力,助推本集团全球化布局,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准。
我们公司与海南中远海运能源将以自有资金和外部融资付款新造船只项下股本金,对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现金流不会带来深远影响。与此同时,此次关系造船厂造船业新项目具有不错投资收益率,有利于提升企业抗风险。
因而,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论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高管变化、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状况,不会造成新增加关联方交易或同行业竞争。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状况
我们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举办二〇二五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造2艘阿芙拉型、2艘LR2型及2艘巴拿马型油轮的议案》,关联董事任永强先生、朱迈入老先生、汪树青先生、王威先生和王松文女性都已回避表决。与该议案无关联中的所有四名执行董事对该项提案皆投反对票。
(二)独董专业大会审核情况
我们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独董专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提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给予决议。独董审核确认认为:此次关系造船厂造船业新项目遵循着公允价值、公平、自行、透明色标准,合乎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职工监事决议状况
我们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举办二〇二五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职工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造2艘阿芙拉型、2艘LR2型及2艘巴拿马型油轮的议案》,关系公司监事翁羿先生和杨磊老先生都已回避表决。
此次关系造船厂造船业新项目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准许,与本关联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舍弃履行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选举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用通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必须特别提示历史关联方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状况
除本次交易外,以往十二个月内,我们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中远海能关于购买有关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涉及到回收关联企业持有股权和船只财产,金额合计约12.61亿人民币;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中远海能关于购置办公用房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涉及到向关联企业选购办公楼,金额合计约1.24亿人民币。以上二项关联方交易总额大约为13.85亿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情况关联方交易均根据合同按期履行合同,涉及到股份、财产未出现资产减值。
八、上报文件名称
(一)企业二〇二五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企业二〇二五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定;
(三)企业二〇二五年第二次独董专业会议决议;
(四)六份船舶建造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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