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7 股票简称:赤 天 化 公示序号:2025-013
贵州省赤天化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企业涉及到诉讼进度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审理
●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原一审第二被告
● 涉案的额度:27,009,695.88元(没有此案律师代理费、保护保费)
●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此次案子处在起诉审理环节,二审并未开庭审判,案子最后的结果有待观察,暂没法分析判断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公司将根据案子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2024年5月29日,贵州省赤天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接到坐落于贵州省遵义的贵州省桐梓县法院《传票》,及其贵州省粤桐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粤桐企业)的《起诉状》,案号为(2024)黔0322民初2291号,粤桐企业因与贵州赤天化花秋煤业有限公司(本案子一审被告人,下称:花秋矿山公司)存有经济纠纷,向法院起诉,企业为上述案子的第二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其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公布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8)。
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贵州省桐梓县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黔0322民初2291号。一审判决:1、被告人花秋矿山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回上诉人粤桐企业钱款23,787,042.73元需要支付资金占用费损害(利率计算形式为:从2023年7月9日至账款结清之日起计算以23,787,042.73元为基准按同时期一年期LPR向粤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贷款利息);2、撤消被告人花秋矿山公司将其持有的被告人贵州省大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转让给被告人贵州省瑞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晟企业)的举动,并由被告瑞晟企业将相匹配股份退还至被告人花秋煤业公司名下;3、被告人花秋矿山公司向原告粤桐公司支付保护保险费用1,188元;4、驳回原告粤桐企业的别的诉请。假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内执行支付钱财责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翻倍付款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其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公布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5-011)。
2025年2月7日,公司收到贵州省桐梓县法院送达粤桐企业《上诉状》,本案子原审上诉人粤桐企业因不服气贵州省桐梓县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黔0322民初2291号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遵义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其上海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上公布的《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5-012)。
二、此次起诉工作进展
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贵州省桐梓县法院送达瑞晟企业《上诉状》,本案子原审被告三瑞晟企业因不服气贵州省桐梓县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黔0322民初2291号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遵义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详情如下:
起诉各方当事人:
原告(一审被告人):贵州省瑞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居住地: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我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西部地区(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研发生产基地1栋楼赤天化商务大厦17楼4号。
法人代表:李锡南,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被告(一审上诉人):贵州省粤桐机械有限公司
居住地:贵州省遵义桐梓县红新镇能源化工临时设施区配煤厂。
法人代表:敬成坤,企业实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一审被告人):贵州省赤天化花秋煤业有限公司
居住地:贵州省遵义桐梓县万里长征大道北。
法人代表:丁文涛,总经理。
原审被告:贵州省赤天化有限责任公司
居住地:贵州贵阳市清镇市药业产业园区。
法人代表:丁林洪,总经理。
原审被告:贵州省大润健康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居住地: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阳光大道28号中国西部地区(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研发生产基地1号院1模块17层3号。
法人代表:丁晓孟,总经理。
上诉请求:
1、依规撤消贵州省桐梓县法院(2024)黔0322民初2291号民事裁定书第二项,并按规定重判或申请再审;
2、二审诉讼费由被告粤桐公司承担。
三、此次起诉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等的影响
此次案子处在起诉审理环节,二审并未开庭审判,案子最后的结果有待观察,暂没法分析判断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公司将根据案子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企业(包含子公司以内)是不是还存在着并未公布的别的起诉、诉讼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许多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特此公告。
贵州省赤天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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