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股票简称:锋龙股份 公示序号:2025-006
债卷编码:128143 债卷通称:锋龙可转债
浙江省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锋龙可转债预估达到赎出要求的提示性公告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证券代码:002931 股票简称:锋龙股份
债卷编码:128143 债卷通称:锋龙可转债
转股价格:12.53元/股
股权转让时限: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
自2024年12月30日起止2025年1月20日,浙江省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个股已经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期转股价格(即12.53元/股)的130%,依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若后面企业股市收盘价格持续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很有可能达到“锋龙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若达到“锋龙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时候董事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转股可转债。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立即执行后面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首发上市概述
(一)可转债发售状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3335号)审批,公司在2021年1月8日发行245万多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金额达rmb2.45亿人民币。
(二)可转债发售状况
经深圳交易所“深圳上〔2021〕124号”文允许,企业可转债于2021年1月29日开始在深圳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锋龙可转债”,债卷编码“128143”。
(三)可转债股权转让时限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权转让期限自发售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可转债期满日止,即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及调整状况
“锋龙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7.97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锋龙可转债”全新转股价格为12.53元/股。
2021年6月,公司实施2020年本年度权益分派,以总市值142,208,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此次权益分派的除权日为:2021年6月7日,股票除权日为:2021年6月8日。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节的相关条款,“锋龙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17.97元/股调整至12.73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8日起逐渐起效。
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本年度权益分派,以企业除权日(2022年6月28日)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价税合计)。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2年6月28日,股票除权日为:2022年6月29日。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节的相关条款,“锋龙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12.73元/股调整至12.63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9日起逐渐起效。
2024年10月,公司实施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以企业除权日(2024年10月23日)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价税合计)。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4年10月23日,股票除权日为:2024年10月24日。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节的相关条款,“锋龙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从原来的12.63元/股调整至12.53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24日起逐渐起效。
二、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依据《募集说明书》,转股期内,当以下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的时候,董事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要是企业股票在所有的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股权转让额度不够3,000万余元时。
本期应收利息的计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应收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者所持有的可转债票上总额;
i:指可转债当初息票率;
t:指计息天数,也就是从上一个还息日至本计算利息本年度赎出日止的具体日历天数(算头算不上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整前的交易时间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变更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三、有关预估达到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详细说明
自2024年12月30日起止2025年1月20日,企业股票已经有9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期转股价格(即12.53元/股)的130%(含130%,即16.289元/股),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若后面企业股市收盘价格持续不少于本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很有可能达到“锋龙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
若达到“锋龙可转债”如果有条件赎回条款,到时候董事会有权利确定依照债券面值加本期应收利息的价钱赎出或者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定会在达到可转债赎出要求的当天举办董事会审议再决定是否履行赎回权,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四、别的
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的读好公司在2021年1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募集说明书》含有标准赎出的有关承诺,并实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如需了解“锋龙可转债”的许多相关知识,请查阅企业《募集说明书》全篇。
咨询部门: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5-82436756
联络发传真:0575-82436388
特此公告。
浙江省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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