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股票简称:新洁能 公示序号:2025-006
无锡市新洁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一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无锡市新洁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周洞濂持有公司股份1,152,480股,总股本的0.28%,这次质押贷款后,股东周洞濂总计质押贷款公司股权611,000股,占持仓总量的53.02%,总股本的0.15%。
大股东朱袁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洞濂等10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00,956,438股,总股本的24.31%,除此次周洞濂持有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贷款外,其他一致行动人不会有股份质押状况,质押股份数量占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权数量0.61%,总股本的0.15%。
一、股份质押状况
公司在2025年1月14日收到股东周洞濂通告,获知其所持一些公司的那一部分流通股本已申请质押贷款,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1. 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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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质押股份没被作为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且有关股权不具有潜在业绩补偿责任的状况。
2. 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朱袁正,叶鹏、王成宏、顾朋朋、李宗清、肖东戈、王永刚、陆虹、周洞濂、戴锁庆累计9人为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0,956,438股,总股本的24.31%。此次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中已经质押的股权总数为611,000股,占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权数量0.61%,总股本的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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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2024年6月7日公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4年6月13日为除权日执行权益分派的总市值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为基准,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公告所涉及到的股权数据以及百分比计算都已依据上述情况权益分派的执行情况适当调整。
以上质押贷款事宜倘若发生别的重大变动状况,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新洁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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