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股票简称:三未信安 公示序号:2025-006
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关于企业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于激励对象名单审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表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三未信安”)于2024年12月31日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查方法
1、公司在2025年1月1号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企业《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企业《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企业《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下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月10日根据企业内部全体人员电子邮件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等方面进行了公示公告,公示期总共10天,公司职员可以从公示期内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建议。
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职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册所提出的质疑。
3、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出任的职位等。
二、职工监事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激励对象名单》展开了审查,并做出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畴相符合,为公司子公司北京市江南地区天安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及关键优秀员工。
2、此次纳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要求。
3、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当中包含监事、独董。
5、激励对象有关缘分天定,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综上所述,企业监事会认为,纳入企业《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合乎《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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