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8 股票简称:大恒科技 公示序号:2025-002
大恒新纪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5年1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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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鲁勇志老先生组织,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并决议。大会的集结和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老总鲁勇志老先生、执行董事王学明老先生、独董赵秀芳女性、独董戴睿老先生、独董赵旭艇先生以通讯会议方法出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监事长严鹏老先生、公司监事徐正敏女性、公司监事佘桃女性以通讯会议方法出席会议;
3、董事长助理出席了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追认售卖控股孙公司暨处于被动产生财务资助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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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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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属普通决议提案,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
侓师:安微、刘红新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所根据的决 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5年1月11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大恒新纪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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