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示序号:2024-07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盈峰可转债”回售结论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债卷通称:盈峰可转债
2、债卷编码:127024
3、回售价钱:100.222 元/张(含息、税)
4、回售申报期: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5、回售合理申请总数:10张
6、回售额度:1,002.22元(含息税)
7、投资人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月2日
一、此次可转换债券回售的通知状况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分别在2024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关于盈峰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0号)、《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2号)、《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3号)、《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4号)、《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5号)、《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6号)、《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7号)、《关于盈峰转债回售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68号),提醒投资者可在回售申请期限内会将所持有的“盈峰可转债”或者部分回售给企业,回售价钱金额为100.222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此次可转换债券回售过程和结果此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回售结论
“盈峰可转债”此次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此次回售申请已经在2024年12月25日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完毕,回售价钱金额为100.222 元/张(含息、税)。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信息,“盈峰可转债”此次回售的高效申请数量达到10张,回售总金额1,002.22元(含息、税)。
公司将根据回售的高效申请数量将回售资产全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交易规则,外国投资者资产到账日为2024年12月30日,回售款划转日是2024年12月31日,投资人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月2日。
2、此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盈峰可转债”回售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公司股权结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等多个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此次可转换债券回售后续事宜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盈峰可转债”将继续在深圳交易所买卖。
四、备查簿文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回售结果明细表》和《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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