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2 股票简称:北自高新科技 公示序号:2024-047
北自所(北京市)高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西城教场口街1号3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会议由老总王振林老先生组织。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提案决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徐慧女性列席会议;高管人员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改动《公司章程》并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提案名字: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提案名字:关于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2、3为普通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宜,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3对中小投资者决议展开了独立记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深圳国枫法律事务所
侓师:金俊、罗聪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市)高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7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