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股票简称:奥拓电子 公示序号:2024-077
深圳奥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控股子公司之入股项目公司签定PPP新项目终止协议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内蒙中基新型智慧城市有限公司于近日与乌海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新项目原进行管理单位是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后根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设施及灯光效果度假旅游PPP新项目后面进行管理单位变更为乌海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签订了《终止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协议书》。
2、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内蒙中基新型智慧城市有限责任公司已接收乌海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付款项目入库回购款rmb2,200.00万余元。
3、《终止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协议书》若顺利推进,预估将对公司2024年度纯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还是要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结果为准。
4、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度不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和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奥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奥拓电子”)控股子公司深圳成千上万辉智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千上万辉”,旧名称:广州市成千上万辉亮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合营企业内蒙中基新型智慧城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基基本建设”或“项目公司”)于近日与乌海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签定《终止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协议书》(下称“《终止协议》”)。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7年11月3日,中基建设和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了《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I期:大汗像及甘德尔山体照明工程亮化项目)合同》。在出汗像及甘德尔公路边坡约10平方千米范围之内,出汗像周边组装泛灯源,别的公路边坡组装约(24 2)万只LED线光源。本项目采用“基本建设-经营-转交”的BOT策略,协议书对工程建设、经营、转交与退出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对应承诺,中基基本建设依规作为主体进行本项目的投资、购置、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7日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参股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示序号:2017-085)。
二、新项目公司概况
1、公司名字:内蒙中基新型智慧城市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0MA0NFQPA1U
3、公司类型:别的有限公司
4、公司注册地址:内蒙乌海市海勃湾区书法广场阅遇书屋
5、法人代表:裘禹辰
6、注册资金:1,000.00万人民币
7、创立日期:2017年07月31日
8、业务范围: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行业、文化旅游业、新型智慧城市开展智能化运营、管理方法、开发设计。
9、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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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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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终止协议具体内容
招标方:乌海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承包方:内蒙中基新型智慧城市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于2017年11月3日与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了《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Ⅰ期:大汗像及甘德尔山体照明工程亮化项目)》(下称“《PPP项目合同》”),(依据政府部门职责分工,新项目后面进行管理单位变更为乌海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就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设施及灯光效果度假旅游PPP新项目(下称“该项目”)进行实际协作。彼此友善协商一致,允许提前结束《PPP项目合同》,签定本协定。
(一)停止分配
1、《PPP项目合同》于本协定起效当日(以下简称“转交日”)停止。
2、合同解除后,承包方不会再执行《PPP项目合同》的约定义务。
3、该项目入库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承包方应予以帮助。
4、内蒙黄河明珠文旅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代表拥有承包方20%股份,其注册资本及早期政府部门方项目投资已经从政府部门方扣减,未包括在此次回购款中。后面根据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履行程序撤出乙方公司。
5、乙方在转交本项目前,需对该新项目进行全面的维修检修,保证该项目设施、各种照明灯具所有正常运转,经甲方验收后开展转交。
(二)入库复购数额的清算和付款
1、双方确认入库复购总金额rmb10,756.13万余元(不包括前述第4项中涉及的内蒙黄河明珠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早期政府部门方经营期投资成本,亦不包括政府部门方已支付款项),该账款为项目建安费。
2、招标方分三期向乙方付款入库回购款:第一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甲方支付rmb4,302.45万余元(即入库复购数额的40%);第二期于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支付rmb3,226.84万余元(即入库复购数额的30%);第三期于2026年12月31日前甲方支付rmb3,226.84万余元(即入库复购数额的30%),总共10,756.13万余元。
(三)其他事宜
1、本协定实施后,承包方不需要再担负《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责任,甲方同意在协议书实施后,根据本项目现状全方位接手该项目,由甲方承担全部投资风险。
2、本协定实施后,承包方有关合同项目相关资产移交给甲方。因招标方诉讼时效接受等其他承包方原因造成财产丢失、损坏、无效等负面状况的,不可向乙方认为承担责任。
3、本协定实施后,如甲方依然存在新项目设备维护必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商议。
4、双方确认,就《PPP项目合同》的执行和停止没有任何未结异议。始行协议签订并履行完毕后,彼此都不得因本项目终止执行而追责对方相应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危害及风险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中基基本建设已接收乌海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付款项目入库回购款rmb2,200.00万余元。《终止协议》若顺利推进,预估将对公司2024年度纯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还是要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结果为准。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提前结束事宜后续工作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终止乌海市城市灯光基础建设及灯光旅游PPP项目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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