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示序号:2024-111号
河北亨通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结论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日:2024年12月20日
● 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总数:21,553,532股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其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河北亨通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亨通光电”)办理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授于登记工作,并且于近日获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状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于状况
依据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在2024年11月13日举办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东会明确2024年11月13日为授于日,允许向变更后的529名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总共21,553,532股,授予价格金额为7.64元/股,个股由来出为二级市场购买的我们公司A股普通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提交核查意见。
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授于如下:
1、授于日:2024年11月13日
2、授于总数:21,553,532股
3、授于总数:529人
4、授予价格:7.64元/股
5、个股由来: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我们公司 A 股普通股票
6、具体授于数量以及拟授于总数不有所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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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锁定期和激活分配状况
(一)有效期限
此次激励计划的期限为自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备案进行之日起止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所有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结束之日止,一般不超过54月。
(二)限售期
此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各自为自相对应授于一部分个股备案进行之日起18月、30月、42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依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给予限购,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贷款担保或清偿债务。
(三)开启分配
此次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对应授于备案进行之日起满18个月之后,并符合承诺解除限售标准后才可逐渐分次解除限售。
此次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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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时,企业为了满足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本期解除限售标准未成就,员工持股计划不可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到下一期解除限售,未满足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拥有的限制性股票,除本计划另有规定的,由企业按授予价格给予复购。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同样。若公司对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开展复购,该等个股将一并复购并注销。
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的验资报告状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24]第ZA14498号),依据汇算清缴报告:截止到2024年11月29日,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计认购股份21,553,532股,激励对象总共529人认购资金总计rmb164,668,984.48元均以人民币现钱方式缴交至企业开立的人民币账户。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里的认购资金已全部认缴及时。此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申购情况和计划内容一致且没有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金额限制。因此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股来源为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的企业股票,故公司实收资本(总股本)总金额不会改变。
四、限制性股票的备案状况
此次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为21,553,532股,公司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授于登记工作,并获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此次激励计划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备案日为 2024年12月20日。
五、授于前后左右对公司控股股东产生的影响
此次激励计划中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来源为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的我们公司 A 股普通股票。因而,此次激励计划股权授于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不会改变,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占股比例产生变化。
六、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于前后左右,企业公司股权结构转变如下:
企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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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应用方案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填补企业流动资金。
八、此次授于后新增加股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一定会在限售期的每一个负债表日,根据目前获得可解除限售总数变化、绩效指标完成状况等后续信息内容,调整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并依据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本期获得服务记入经济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金。
董事会已经确定此次激励计划授于日为2024年11月13日,且授予所有激励对象均达到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于标准,则计算得到本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对历期会计成本产生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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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以上对公司经营成效的危害最后的结果会以会计事务所开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前提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费用摊销费对期限内各年净利润存有一定影响;若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的发展所产生的正方向功效,本计划将极大激起企业核心员工员工积极性,提升运营效率。
特此公告。
河北亨通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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