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股票简称:际华集团 公示序号:临2024-061
际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通告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一、通告债务人的事由
际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际华集团”、“企业”)于12月23日举办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际华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60)。
按照复购计划方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及自筹经费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公司部分A股股权,购买的股权将主要用于销户同时减少公司注册资金。本次拟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人民币(含),总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含)。依照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计算,公司本次预估复购数量达到2,207.5055 亿港元~4,415.0110 亿港元,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50%~1.01%。实际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金额及总数为标准。
二、需债务人了解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电话者自本公告公布的时候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务文件和相关凭证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关贷款担保。债务人如未按期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到债权实效性,有关负债(责任)会由结合公司原债务文档的承诺继续履行合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凭证实债务关系存有的合同书、合同及其它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企业申报债权。债务人为企业法人,需另外带上法人代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档;由他人申报,除上述情况文档外,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债务人为自然人,需要同时带上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他人申报,除上述情况文档外,还须携带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务人可采用现场、邮递、发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具体方式如下所示:
1、申报日期:2024年12月24日起45日内,工作日的8:30-17:00
2、申请地点及申请材料送到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广茂街道44号楼2号院4层际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手机联系人:陈艳、袁静
4、邮编:100020
5、联系方式:010-87601718
6、联络发传真:010-87601718
7、电子邮箱:ir@jihuachina.com
以现场方法申报,招待时间是在每天 9:00-11:30;1:30-16:00(休息日及法律规定节假日除外);以送达方式申报,申请日以寄出去日/邮戳日为标准,请于电子邮件封面图标明“债权申报”字眼;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申报债务人,申请日以公司收到发传真或电子邮件日为标准,请于发传真或电子邮件主题风格标明“债权申报”字眼。采用邮递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务人,欢迎来电咨询进行核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718 股票简称:际华集团 公示序号:临2024-060
际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2月2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广茂街道44号楼2栋楼5层第一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1、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夏前军老总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6人,参加6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2、提案名字:有关《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提案名字: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3.01提案名字:回购股份的效果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02提案名字:拟复购股份的种类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03提案名字:回购股份的形式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04提案名字: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05提案名字: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总股本的占比、资金总额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06提案名字: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定位、定价政策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07提案名字: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3.08提案名字: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的实际受权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4、有关《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提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早已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致通过。
2、提案4使用了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
侓师:王燕 孙璞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格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24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