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1316 股票简称:润贝航科 公示序号:2024-064
润贝航空公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议的现象;
2、此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3、此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润贝航空公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1月28日在规定信息公开社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4-061)。
(一)大会基本概况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在下午15:0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12月16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早上9:15至9:25,9:30至11:30,在下午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期内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广东深圳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小区塘朗车辆段旁塘朗城城市广场(城东区)A座3901润贝航空公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厅。
4、现场会议举办方法: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5、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董事长刘俊锋老先生。
7、召开的合法、合规: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公司股东整体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54,921,82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6.6042%。在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54,795,4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6.4509%;根据网上投票股东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126,42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533%。
2、中小投资者参加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176,52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141%。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50,1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608%;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2人,代表有投票权股权126,42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533%。
3、参加或列席的有关人员
企业全体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或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在其中,董事黄俊仑先生和职工代表监事彭春辉先生根据远程通信方法出席了本次会议;企业保荐代表人于莉女性出席了此次会议;北京中伦(深圳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婷、覃国飚对此次股东大会展开了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了下列提案:
(一)表决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54,904,52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5%;抵制14,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4%;放弃2,8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59,2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0.1999%;抵制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2140%;放弃2,8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862%。
(二)表决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54,904,62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7%;抵制12,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4%;放弃4,9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59,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0.2565%;抵制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9677%;放弃4,9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758%。
(三)表决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54,901,12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3%;抵制15,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放弃5,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55,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8.2738%;抵制1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238%;放弃5,3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0024%。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钟婷律师和覃国飚律师见证,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觉得:此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参加工作的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一)《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贝航空公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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