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股票简称:金宏气体 公示序号:2024-129
可转债编码:118038 可转债通称:金宏可转债
金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销户一部分募资重点账户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5月20日开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941号),金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亿港元,每股面值金额为1元,发行价为每一股rmb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187,437.1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rmb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175,951.06万余元。截止到2020年6月11日,以上募资已全部到位,并且经过容诚会计师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检审,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资管理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提升募集资金使用高效率,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正确使用及其募投项目的井然有序执行,企业、新项目隶属分公司、承销商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向储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储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上述情况协议书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重点帐户设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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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此次销户募资重点帐户状况
由于企业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行(账户:512902736810403)募集资金专户里的资产已按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停止使用。为了方便企业资金帐户管理方法,公司决定将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给予销户并办理注销登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以上募资专户的注销登记,相对应的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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