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市场情况转变,为了能充分满足投资人的资金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各基金基金合同书的相关规定,通过和基金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2月17日起对该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新增加I类基金份额,与此同时升级基金托管人信息内容(如涉及),并在此基础上对各个基金基金协议合同租赁协议书进行相关改动。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提升I类基金份额基金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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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I类基金份额的相关情况
自2024年12月17日起,以上股票基金新增加I类基金份额后,已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及基金代码不会改变,并且对I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详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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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票基金新增加I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可用同样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以上股票基金I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免收申购费,但从I类基金份额基金财产中记提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0.10%。
以上股票基金I类基金份额,每笔最少申购额度为10元。
以上股票基金I类基金份额对连续持有期小于7日投资人扣除1.50%的赎回费用,对连续持有期高于或等于7日投资人免收赎回费用。以上股票基金I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100%归于基金资产。
因为基金费用扣除方式不同,以上股票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示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以上股票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托管人网站公示为标准。
本公司有权结合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要求范围之内对于该交易规则作出调整并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三、修定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保证以上股票基金提升I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通过和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和租赁协议书的相关介绍进行了修订,具体的修定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此次以上股票基金加设I类基金份额、升级基金托管人信息内容(如涉及),并在此基础上对基金合同做出的修订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要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新修订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17日)起起效。基金托管人通过和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已相对应改动租赁协议书,并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升级以上基金募集说明书、资管产品材料概述。
投资者可浏览鹏华基金管理方法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全国各地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533)咨询相关状况。
本公告仅对于该股票基金提升I类基金份额、升级基金托管人信息内容(如涉及),并在此基础上改动基金合同和租赁协议书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基金具体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以及相关法律条文。
风险防范:股票基金过往业绩并不是预兆在未来主要表现,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其他基金的盈利并不构成对基金主要表现的保障。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依据法规对投资类型、风险承受度和基金风险级别进行区分,并给出适度性匹配建议。基金托管人提示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投资者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投资人在股权投资基金前要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投资基金法律条文,全面认识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和征求销售机构投资者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度、投资周期和投资目的,对私募投资做出单独管理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资管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配件:
1、《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2、《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3、《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4、《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5、《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6、《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鹏华中证中药材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租赁协议书修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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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风格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租赁协议书修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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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工业物联网主题风格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租赁协议书修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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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港股通高新科技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租赁协议书修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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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车联网平台主题风格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租赁协议书修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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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租赁协议书修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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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
提升东北地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赎代理商券商公司公示
经上海交易所确定,依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与东北地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北证券”)签订的协议书,我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16日起提升东北证券为以下可用基金申赎代理商证券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用股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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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掌握或咨询相关状况:
1、东北地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地址及客户服务热线:www.nesc.cn 、95360)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地址及客户服务热线: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远途通话费用))
风险防范:本郑重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升级)、资管产品材料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知道所基金投资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购和本人风险承受度相符的商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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