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8 股票简称:江苏北人 公示序号:2024-057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自行公布签定日常运营关键合同书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合同类型:日常生产运营有关的买卖合同(通称“合同书”或“合同规定”)
● 合同总金额:rmb10,695万余元(价税合计)
● 合同生效标准:经合同书双方签署后起效
● 对上市公司本期销售业绩危害:本合同的效力,预估也不会对本期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伴随着工程项目的实行和验收,预估将对公司后面有关期内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有关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标准。
● 风险防范:双方当事人均具有较好的履约情况,但合同的履行期内,遇有不可抗拒或外在因素将有可能出现危害最后实行的情况。
一、审议程序状况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称“企业”)此次签订的合同书为公司发展日常营业性合同书,不属于关联方交易,公司已经依法履行签定该协议的内部结构审批流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合同标的的相关情况
企业为标底项目提供新能源车车身智能制造系统整体方案,包含方案的设计、生产制造、设备安装调试、质保期、售后等至新项目完成交付服务项目,并实施项目总程生产流水线所有智能制造系统加工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地坐落于中国。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品牌,是一家具有示范区自主研发造出实力的技术型智能电动车公司,业务覆盖智能电动车设计方案、研发和生产、无人驾驶、点一下电机控制、动力电池系统开发以及基于云计算的车联网解决方案等。
为保护商业秘密,企业通过执行内部结构涉密信息公布免除程序流程,对涉密信息给予免除公布。公司和本次交易顾客中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订单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本次签署的买卖合同含税金额为10,695万人民币,约占公司总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本合同的效力,预估也不会对本期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伴随着工程项目的实行和验收,预估将对公司后面有关期内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数以有关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标准。
合同规定的签署,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订单贮备,伴随着后面订单信息向收入转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进一步巩固了企业在智能制造整体方案领域内的先发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对企业品牌、商品、服务在国内和国际客户中的认可度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本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自觉性组成危害,不容易因履行合同规定但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防范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较好的履约情况,但合同的履行期内,遇有不可抗拒或外在因素将有可能出现危害最后实行的情况。企业将认真做好有关应对策略,全面保障合同书的稳定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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