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11 股票简称: 华能国际 公示序号: 2024-069
华能国际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执行结论公示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增持计划基本概况:华能国际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或“华能国际”)于2024年9月10日公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根据对企业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信心,公司控股股东之大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集团”)之一致行动人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证劵投资私募基金(“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资金”)于2024年9月9日根据上海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企业15,000,000股A股股权,总股本的0.0956%,且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方案自该公告披露的时候起3个月继续通过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许可的方法加持企业A股股权,总计加持不得低于加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0.15%,不超过加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0.21%(含上述情况加持总数)。
● 此次增持计划执行结论: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基金托管人天津市中国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内,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总计买进企业31,994,199股A股股权,总股本的0.2038%,此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此次加持主体是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资金。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大股东华能集团控投三级子公司京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中国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华能集团立即及间接持有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86.25%市场份额,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为华能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持有公司31,994,199股A股股权,总股本的0.2038%。
(三)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别的增持计划。
二、此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根据对企业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提高市场信心,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决定实施此次增持计划。此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2024年9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三、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自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期内,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根据上海交易所大宗交易规则、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加持企业31,994,199股A股股权,总股本的0.2038%,总计增持股份金额金额为215,660,251.88元。此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华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7,257,376,866股,总股本的46.23%,在其中拥有A股股权6,653,780,866股,拥有H股股权603,596,000股。
四、侓师重点核查意见
北京中晟法律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状况出具了重点核查意见:京能产业结构调整1号股票基金具有执行此次加持的主体资格;此次加持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华能国际已依据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加持依法履行目前所需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加持合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免以传出要约承诺的情况。
五、别的相关说明
1、公司已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 理》等有关规定,立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执行此次增持计划未导致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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