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公示序号:2024-04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1月2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路东75号领跑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股东会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会议由老总唐建国老先生组织。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大会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5人,公司独立董事王惠明先生、非独立董事蒋才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应邀出席4人,职工监事代玉蕾因生育假无法列席会议;
3、董事长助理蒋才斌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公司部分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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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拥有投票权总数过过半数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深圳国枫法律事务所
侓师:姜黎、付兴华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贵司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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