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股票简称:*ST文投 公示序号:2024-119
文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重整计划得到法院判决准许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1日,文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文投控股企业”)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或“人民法院”)送达(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40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判决审理公司债权人对企业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员(下称“管理员”),详细公司在2024年10月22日公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95)。
2024年11月22日,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提案,投资人组大会表决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细公司在2024年11月23日公布的《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116)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117)。
2024年11月25日,经申请办理,北京一中院做出(2024)京01破540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准许《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并停止企业破产重整。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重整计划得到法院判决准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判决准许重整计划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文投控股公司在2024年11月22日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判决准许重整计划申请。2024年11月25日,北京一中院做出(2024)京01破540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准许企业重整计划,并停止企业破产重整。
二、重整计划具体内容
北京一中院已批准企业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人民法院查清:2024年10月21日,人民法院做出(2024)京01破申89号裁定书,判决审理北京市新影联影业公司有限公司对文投控股企业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任文投控股企业管理员。经法院批准,文投控股企业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自行管理合法财产运营事务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文投控股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制订向法院起诉和债权人会议递交重整计划草案。
2024年11月22日,文投控股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投资人组大会各自举办,由债务人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由投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管理员向法院起诉递交了书面意见,觉得重整计划草案制作行为主体、提交时间及决议程序合法,具体内容不伤害每组中改革派的偿还权益,且运营方案具备可行性分析,经核实、统计分析,决议队的设定符合规定,各决议队的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定根据规范。
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各决议组都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是根据。经法院核查,文投控股企业报请核准的《重整计划》具体内容完善,不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未危害各决议组里改革派的偿还权益;有关企业后续运营方案具备可行性分析;重整计划草案的确立、递交和决议等流程均达到有关法律法规;重整计划草案早已由相关决议组根据。
综上所述,文投控股企业申请符合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所示:
1.准许文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
2.停止文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
本判决为终审裁定。
四、法院判决准许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判决准许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实施阶段,公司负责实行重整计划,管理员负责监督重组计划的执行。结合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务归类、调整与偿还计划方案,若公司成功执行完重整计划,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长期运营及营运能力,将对企业2024年度有关财务报表造成影响,还是要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标准。
五、风险防范
1.人民法院已判决准许重整计划并停止企业破产重整,公司重整进到重整计划实施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没有实行或无法实行重整计划要被宣布破产。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2.因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包括与长期运营有关的重要可变性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企业股票已经在2024年4月29日被实行暂停上市及累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依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忍不合乎提起诉讼股票买卖交易暂停上市的情况,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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