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股票简称:高能环境 公示序号:2024-094
北京市较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个股期权销户执行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回购注销缘故:经谨慎科学研究,北京市较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停止执行《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下称“此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激励计划》)。
● 此次销户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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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个股期权注销决策与信息公布
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停止执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对58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总共1,184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62元/股;公司将对58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还没有行权的总共1,184万分个股期权开展销户,行权价格为9.28元/份。若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注销股票股指期货事宜实施时,企业已经完成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则按照此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开展适当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4.62元/股调整至4.52元/股;将会对本次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开展适当调整,本次个股期权的行权价格由9.28元/份调整至9.18元/份。企业关联董事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做出确立赞同的建议,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有关法律服务合同。详情请见公司在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高能环境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2)。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以上提案,企业关系公司股东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有关法律服务合同。公司已经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权回购注销事宜执行通告债务人程序流程,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高能环境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78),公司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真实有效债务证明材料及凭据向领导申报债权,并要求其偿还债务或是提供相关贷款担保。截止到2024年10月28日,申请期内己满,企业未接到债务人申报债权。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二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自公司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现钱红利发放日(2024年6月26日)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由9.28元/份调整至9.18元/份。企业关联董事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做出确立赞同的建议,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有关法律服务合同。详情请见公司在2024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4)。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五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自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现钱红利发放日(2024年10月11日)起,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由9.18元/份调整至8.85元/份。企业关联董事对于该提案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做出确立赞同的建议,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有关法律服务合同。详情请见公司在2024年10月1号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83)。
二、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个股期权销户状况
(一)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注销股票股指期货的原因和根据
受多种条件的限制,股价出现明显起伏,且公司运营所遇到的市场环境与企业制订此次激励计划时对比出现了明显变化,若继续执行此次激励计划预计无法达到预期的鼓励目标和实际效果,不益于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团队的热情。为全面贯彻落实对员工持续激励,维护公司股东、员工及公司的利益,从将有利于持续发展保护管理团队主动性、可靠性角度出发,融合激励对象意向,经谨慎科学研究,公司终止执行此次激励计划。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与个股期权授于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回购注销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销户此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股期权。
(二)此次回购注销的工作人员、总数
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董事、高级副总裁胡云忠等586人,总计拟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1,184亿港元,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62元/股(调整为4.52元/股)。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本计划剩下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为0。
(三)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及调整表明
因为2024年6月26日,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申请的2023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现了权益分派,则结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开展适当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4.62元/股调整至4.52元/股。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本计划剩下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为0。
(四)回购注销分配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设立了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B882758535),同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办对上述情况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1,184亿港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办理手续,预估此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4年11月22日进行销户。
(五)此次个股期权销户状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后,此次激励计划涉及到董事、高级副总裁胡云忠等586人总计1,184万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4年11月15日办理完毕。
三、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股权构造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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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说明及服务承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事宜涉及到的决策制定、信息公开符合法律、政策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协议》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利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况。
郑重承诺:已核实并确保此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的目标、股权总数、销户日期等信息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已充足告之有关激励对象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且有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注销事项表明质疑。若因此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引起纠纷,企业将自己承担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示之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执行目前必需决策及信息公开程序流程,合乎《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此次回购注销的主要原因、目标、价钱、数量和回购注销分配合乎《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较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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