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2 股票简称:万丰股权 公示序号:2024-042
浙江省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特殊股东减持股份方案公示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浙江省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宁波市怡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市怡贤”)持有公司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5,000,000股(总股本的3.75%),属于公司特定股东。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企业近日接到宁波市怡贤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其本身融资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2,667,6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2%;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1,333,8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1%;将始行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之后的90日内(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开展。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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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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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内,若企业股票产生股票停牌情况的,具体逐渐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依据连续停牌相对应延期。
若方案高管增持过程中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作出调整。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 □是 √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1、 股权锁定承诺
宁波市怡贤服务承诺:自万丰股权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公司还将继续担负下列责任义务:a.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约定的缘故;b.立即作出积极贡献服务承诺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直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行;c.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服务承诺导致企业或者其投资人遭到财产损失的,本公司可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服务承诺而取得不合理利润的,则其等盈利全部归公司提供的。
2、持仓意愿服务承诺
宁波市怡贤服务承诺:
①本公司将根据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招股书及其我们公司开具的各类服务承诺标明的限售期限规定,严苛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限购时间内不高管增持企业股票。
②限购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挑选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及国有资产转让等有关法律、相关法规的形式高管增持。
③本公司在高管增持持有公司股权时,将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依规公示实际减持计划,严格遵守有关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占比、高管增持价钱、信息公开等相关规定,确保减持公司股份的举动合乎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
④若本企业不履行上述承诺,我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提供的。
⑤如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针对公司股东股份减持分配施行新的规定或对于该高管增持意愿明确提出不同的观点的,我们公司打算把依照证监会或上海交易所新出台的要求或意见对股份减持有关服务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宁波市怡贤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情况再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执行此次减持计划,具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数量以及可变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和今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宁波市怡贤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准后面高管增持个人行为。
企业也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工作进展,并督促合规管理高管增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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