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公示序号:2024-057
百大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栋楼3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吴南平市组织。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决议的形式。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表决方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3人,执行董事董振东、高峰期、柳宇涛,独董何超、罗春华、童民强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傅海英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3、董事长助理陈琳玲列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调整运用闲钱开展委托理财受权金额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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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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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1项提案对此5%下列公司股东独立记票决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浙江省天册法律事务所
侓师:虞文燕、王蕾茹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及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15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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