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协同行动人的总持股比例
超过5%的变化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变动为控股股东、广东利源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所有权、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源债券”股权变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总持股比例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 股权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利元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邦投资管理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邦投资”)、易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荣投资”)(以下简称“易荣投资”)、卢家红女士是实际控制人之一,共持有公司64、991股份,585股,持股比例从52.56%降至44.09%。
今天,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单股权变更报告》。由于控股股东利元恒的投资增持,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归属和“利元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总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超过5%。现将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惠州利元恒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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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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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梅山保税港易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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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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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
2023年1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304、362股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0万股增加至88、304、362股。具体内容见2023年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归属期归属结果及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号:2023-001)。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邦投资、易荣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改变,公司股份总比例从52.56%被动稀释至52.38%。
2、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和可转换债券
2023年6月20日,公司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8、304、492股(注:2023年4月28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利元转换债券”进入转换期,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130股。)公司总股本从88、304、492股增加到123、626、289股,以公积金转为股本,每股转为0.4股。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71)。
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1日,可转换债券共转换220股(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130股,由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可转换债券共转换182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邦投资、易荣投资、实际控制人陆家红女士的总持股人数从46、252、051股增加到64、752、872股,公司股份总持股比例为52.38%,持股比例未变化。
3、控股股东增持和可转债转股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A股238713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号:2024-075)。
在上述增持期间,可转债转股177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邦投资、易荣投资、实际控制人陆家红女士的总持股人数从64、752、872股增加到64、991、585股,公司股份总持股比例从52.38%变为52.57%。
4、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累计转股数为23、787, 03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7、413、541股,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邦投资、易荣投资、实际控制人陆家红女士持股数量均未改变,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比例从52.57%被动稀释到44.0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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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后续事项
1、股权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生变化。
2、股权变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更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股权变更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单股权变更报告,具体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更报告》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利元转债”转股金额累计达到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截至2024年11月12日,已有499、589、000元(4、995、890张)转股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为23、787、43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26.9380%。
●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已有278、776、000元(2、787、760张)“利元转债”转股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为13、272、93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5.0309%。
●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利元转债”仍有450、411、000元(4、504、110张)未转股,占“利元转债”发行总量的47.411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发行可转换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东利源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注册(证监会许可[2022]号。2066)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50万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9.5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1号文件同意,公司发行的9.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利元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802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4月28日起,本次发行的“利元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如果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长至下一个交易日,则在延长期间支付的利息不计算其他利息),转股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
(四)可转换债转股价格调整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初始转换价格为218.9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如因除权和除息引起的股价调整发生在20个交易日内,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相应除权和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
2、2023年1月6日,由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归属期304、362股的登记手续,转股价格由218.94元/股调整为218.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2月7日生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号:2023-005)。
3、2023年6月2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改为174.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67)。
4、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股本计划。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每股现金分配金额和转股本总额,调整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和转换股本以股权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88、304、492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4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换0.4股,共发现金红利35、321、796.80元,转换35、321、797股。289股。2023年6月20日实施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换股本计划。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相关规定,“利元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从174.87元/股调整为124.62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2023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源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分配“利源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换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5、2023年12月1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价格修改为45.00元/股,调整后的可转换价格于2023年12月5日生效,因为公司股价触及了《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可转换价格向下修改条款。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披露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6、2024年9月2日,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改为21.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9月4日生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4-088)。
二、可转债前次累计转股达到10%。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已有278、776、000元(2、787、760张)“利元转债”转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13、272、93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5.0309%。(注:公司“利元转债”于2023年4月2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6月19日,由于“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130股。由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的2022年股权分配,这部分可转债转股已变为182股。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1月11日,由于“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13、272、752股,“利元转债”共转股13、272、934股。)
详见2024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公告号:2024-108)。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
2023年4月28日至2028年10月23日,转股价格为21.00元/股。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共有20、813、000元(2、208、130张)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换为10、514、500股,占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11.9071%。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已有499、589、000元(4、995、890张)“利元转债”转为公司股份,累计转股23、787、434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6.9380%。(注:公司“利元转债”于2023年4月2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23年6月19日,由于“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130股。由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的2022年股权分配,这部分可转债转股已变为182股。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1月12日,由于“利元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加23、787、252股,“利元转债”共转股23、787、434股。)
截至2024年11月12日,“利元转债”仍有450、411、000元(4、504、110张)未转股,占“利元转债”总发行量的47.4117%。
四、股本变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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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如投资者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致电公司投资者:0752-2819237咨询。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简单的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利元亨
股票代码:68849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1:惠州利元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雄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1号铂金府D组团3、4、4号楼47楼02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增持和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401A区E06666,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号
股票变动性质: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梅山保税港易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401A区E0677,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4:卢家红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稀释持股比例
签名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标准第15号-股权变动报告》(以下简称《标准15》) 编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规定或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冲突。
3、根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标准15号》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广东利源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的股份变更。
4.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
5、股权变更是根据本报告中规定的信息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本报告中未列出的信息,并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出以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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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介绍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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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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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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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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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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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
4、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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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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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行动人关系一致的说明
周俊雄先生控制的企业是利元亨投资、宏邦投资和易荣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先生与陆家红女士的关系。
因此,利元亨投资与宏邦投资、易荣投资、卢家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未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股权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1.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更的目的
股权变动为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比例增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阶段完成归属,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可转换债券”转换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比例被动稀释5%以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的股份。如有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的变更
1.股权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8.0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总股本46.252.0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6%。其中,利元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102、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7%;弘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785,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易荣投资1.004、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陆家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59、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完成归属
2023年1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304、362股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0万股增加至88、304、362股。具体内容见2023年1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归属期归属结果及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号:2023-001)。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邦投资、易荣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持股数量均未改变,公司股份总比例从52.56%被动稀释至52.38%。
(2)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和可转换债券
2023年6月20日,公司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8、304、492股(注:2023年4月28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利元转换债券”进入转换期,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130股。)公司总股本从88、304、492股增加到123、626、289股,以公积金转为股本,每股转为0.4股。具体内容见2023年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71)。
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1日,可转换债券共转换220股(截至2023年6月19日,“利元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130股,公司总股本因2022年股权分配而相应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邦投资、易荣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总持股人数从46、252、051股增加到64、752、872股,公司股份总持股比例为52.38%,未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增持和可转换债券转股
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A股238713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号:2024-075)。
在上述增持期间,可转债转股177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
公司控股股东利元恒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邦投资、易荣投资、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女士的总持股人数从64、752、872股增加到64、991、585股,公司股份总持股比例从52.38%变为52.57%。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转股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元转债”累计转股23、787、03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7、413、541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比例从52.57%被动稀释到44.09%。
(5)股权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对上市公司股份权利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权益变更所涉及的股份无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8月2日,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号:2024-075),利元恒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23871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0.19的比例 %,增持金额为564.3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前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权益变更的相关信息,无法律、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我(以及我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利元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我(以及我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我(以及我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易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
附表:
简单的权益变动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惠州利元恒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易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合伙人:
周俊雄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卢家红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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