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4-025
杭州解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7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杭州大厦A座8楼会议室,浙江省杭州武林广场1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毕铃主持,现场会议、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会议合法有效,包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郭军、茅明晨,董事高英博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职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徐海明,监事李玲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长毕铃、副董事长、总经理俞勇、副总经理倪伟忠、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沈霞芬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虞国荣因公务原因没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四)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小明,唐梦蝶蝶
2、律师见证结论:
杭州解百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经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鉴定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