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679 可转债简称:芯能可转债
浙江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内部转让结果及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1日,浙江核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股份转让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31)。由于个人职业规划的需要,张佳颖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将公司持有的5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
截至内部转让股份计划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忠、张文娟、张振浩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海宁正达经济编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经济编辑”)和海宁乾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超投资”)持有185、560、000股股份,加上张佳颖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5万股股份,共持有公司股份190,560,0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20%。
● 股份转让计划内部实施结果及权益变动
在股份内部转让计划期间,张佳颖通过大宗交易将公司1.00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文娟。股权变动后,张文娟持有公司3020000股无限制流通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0400%提高到6.0400%,张佳颖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忠、张文娟、张振豪及其控制的法人股东正达经编、乾超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0、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
● 股份转让是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股份内部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股份内部转让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和总比例未发生变化。
1.内部转让主体转让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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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有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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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心可转换债券”目前处于转换期,可转换债券转换引起的股本变化很小。本公告的“持股比例”按2024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5万股计算,与内部股份转让计划公告一致。
二、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一致行动人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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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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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三、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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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更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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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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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1、股权变更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内部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也不涉及股权变更报告的披露。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业务活动。
2、2021年7月13日,张佳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购买公司股份 5,000,000 股票。这一次,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张佳颖通过大宗交易将公司500000股股份全部内部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张文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上市以来,除上述变动外,未发生其他持股变动。
3、截至目前,股份内部转让计划已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后续增减股份计划。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更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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