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9
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反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龙冉”)拟向银行申请8万元融资,其控股股东重庆涪陵能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能源”)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计划按持股比例向涪陵能源提供112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与涪陵能源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 担保人名称: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实际为重庆龙冉提供0.2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按持股比例向涪陵能源提供反担保。
● 本担保属于反担保。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逾期无对外担保。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反担保事项。
一、反担保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重庆龙冉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8万元融资,其控股股东涪陵能源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照持有重庆龙冉14%股权的比例,为涪陵能源提供112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2024年6月12日,公司与涪陵能源签订反担保协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反担保事项。详见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奥股份关于新增反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64)、《新奥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79)。本次反担保事项不需要在经批准的金额范围内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涪陵能源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注册地点:重庆涪陵区新城鹤峰大道19号,硅谷园9号
法定代表人:董显
注册资本:101万元,309.44万元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水电、火电、热电、区域直接供电网投资建设管理、煤炭资源、煤炭化工等相关产业投资管理、供水、供热项目投资建设管理、铜铝行业及其深加工投资建设运营、石化、燃气行业投资建设管理、新能源行业投资建设管理、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设安装、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煤炭和产品销售(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营业执照)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12、889.04万元,总负债为127、360.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0%,净资产为185、528.7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82、597.40万元,净利润为2.710.58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315、900.16万元,总负债为130、224.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22%,净资产为185、676.07万元,2024年1月至3月,营业收入为11、111.13万元,净利润为172.41万元。
三、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8月4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石化大道3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彭卫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0,833.45万元,总负债为19,746.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36%,净资产为21,086.8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6,911.63万元,净利润为-3,179.98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其总资产为38754.30万元,总负债为19208.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56%,净资产为19.56.26万元,营业收入为9.726.11万元,净利润为-1.570.33万元。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鉴于: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解决资金问题,重庆龙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融资计划8万元,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他股东按重庆龙冉股权比例向甲方提供担保反担保。
乙方对甲方向重庆龙冉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按其持有重庆龙冉股权的比例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反担保。
为支持重庆龙冉的正常生产经营,乙方就重庆龙冉在银行贷款中向甲方提供反担保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与重庆龙然所有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 担保方式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担保范围,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每项担保总额14%的连带责任担保反担保,相当于乙方持有的重庆龙然公司的股权比例。
如果重庆龙冉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履行债务清偿义务,导致甲方向债权人贷款银行履行担保赔偿义务,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按照本协议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应在甲方向债权人贷款银行履行担保义务前5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应承担的赔偿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向债权人贷款银行统一支付。
第三条 担保期限
本协议的保证期为甲方每项赔偿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年。
本协议自重庆龙冉完成所有贷款银行的所有贷款债务之日起终止。
五、本次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控股股东申请融资是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重庆龙冉良性稳定发展,对其发展和效益提高发挥积极作用。重庆龙冉及其控股股东涪陵能源信用良好,均为非不诚实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反担保事项的议案》。目前,重庆龙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新增反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外部担保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236.15亿元的外部担保余额,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的担保余额为0.00元;重庆龙冉按持股比例向涪陵提供0.2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合资企业的担保余额为0.07亿元;其余为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2023年底,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9.83%。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3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