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光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持有925.2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其中直接持有630万股,间接持有295.26万股;质押延期购回后,陈凯先生累计质押了63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68.09%,占公司总股本的4.58%。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宏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质押延期购回后,陈宏旋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万股,占公司股份64.29%,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宏旋先生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18%。质押后,实际控制人质押900万股,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35%,占公司总股本的6.54%。
1.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最近收到了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关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2月8日,陈凯先生与浙商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办理了480万股春光科技无限售流通股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日为2022年12月8日。详见《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回购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1-044),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2年4月28日,陈凯先生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补充质押手续,其持有的150万股无限流通股和浙商证券。详见《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2-055)。2022年12月8日,陈凯先生和浙商证券就上述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办理了延期回购手续。回购交易日变更为2023年12月8日。详见《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公告号:2022-083)。2023年12月8日,陈凯先生和浙商证券就上述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办理了延期回购手续。回购交易日变更为2024年6月7日。详见《春光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延期回购的公告》(公告号:2023-074)。2024年6月7日,陈凯先生和浙商证券就上述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办理了延期回购手续,回购交易日变更为2024年8月7日。
2、2024年2月22日,陈宏旋先生对春光科技持有的270万股无限流通股和浙商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为陈凯先生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提供了第三方质押担保,并签订了《场外股票质押合同》具体质押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解除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质押和再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4-012)。
由于陈凯先生于2024年6月7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回购手续,根据上述质押合同的约定,上述质押股票也相应延期。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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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担保或者其他担保用途。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洪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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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凯先生、陈洪旋先生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本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收入、公司股息、投资收入等,其质押股份无清算风险或强制转让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有平仓风险,陈凯先生、陈洪旋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还款、提前回购等方式处理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和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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