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号:临2024-044
方大特钢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4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冶金大道475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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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居琪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爱萍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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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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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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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案名称: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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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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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议案1、2.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特别决议;1192名股权激励对象回避了回购限制性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律师:张璐、谭冬梅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投票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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