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0证券简称:飞南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薛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珍女士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薛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尽快聘请新的首席财务官。在担任新的首席财务官之前,董事长、总经理孙雁军先生将承担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职责。
薛珍女士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珍女士通过宁波启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50%。薛珍女士离职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将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制和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发行人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回购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我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上述锁定期满后,计划继续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因资金需求需要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格,并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减持;
(4)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我不会因职务变更和辞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述发行价格是指a股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人因发行现金红利、发行股份、转换股本、发行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除权除息。
违反上述承诺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减持股份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和董事会对薛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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