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调整2023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调整:保持每10股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变,现金红利总额从13元、186元、239.15元调整为13元、176元、339.15元。
● 调整原因: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披露之日起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6.6万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增加至291、073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为87、842、2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1、073股后。按照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对2023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了相应调整。
1.调整前利润分配计划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2023年,公司计划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25、073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87、908、261股,计算13、186、239.15元(含税)。
企业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发红股。如果公司总股本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债券转换/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公司计划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果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布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见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29)。
2.调整后利润分配计划的内容
自2024年4月27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起,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6.6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在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291073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增加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88、133、3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91、073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为87、842、261股。公司按每股分配比例保持不变,以股权分配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5元(含税)现金红利,计划分配13元、176元、339.15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股权分配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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