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编号:2024一024
天宇数字科技(大连)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召集人: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日: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
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在线投票时间: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024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15一15:00。
4、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会议由公司董事何涵先生主持;
6、会议通知:2024年4月25日,公司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50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股东大会,代表65、214、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1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
5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现场会议,代表63、386、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310%。
2、网上投票
45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827、3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4%。
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选定的公司董事何涵先生主持。公司的一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发表了法律意见。
三、。审议和表决议案
股东大会将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上投票表决相结合,对所有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1.9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17%。
上述议案是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董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总表决: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0306%;反对意见:1,283,241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1.967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17%。
上述议案是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3、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总表决:
同意:63,939,937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98.0459%;反对意见:1,273,241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1.952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63、93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0459%;反对:1.27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52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17%。
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4、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1.9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0306%;反对: 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17%。
上述议案是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5、《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
总表决: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1.9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63、9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0306%;反对:1.283、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6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17%。
上述议案是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6、《关于2023年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3,932,637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98.0347%;反对:1.280、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1.963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63、932、6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0347%;反对:1.280、5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636%;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17%。
上述议案是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7、《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63、948、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8.0588%;反对:1.264、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1.9395%;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63、948、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058%;反对:1.264、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9395%;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017%。
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的一般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律师担任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投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宇数字科技(大连)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宇数字科技(大连)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宇数字科技(大连)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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