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4-05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和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1日,《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41)披露。公司董事兼执行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有资金,拟增持总额不得低于490万元,不得超过600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截至2024年5月24日,上述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63%,总增持金额5、188、712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
2024年5月27日,公司收到通知,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完成了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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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均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5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41)。公司董事兼执行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宏英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总额不低于490万元,不超过600万元。增持不设定价格范围。增持是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董事兼执行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宏英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822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63%,总增持金额5.188.712元,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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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增持计划已实施。
四、其它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更管理》。
2、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遵守增持股份后自愿锁定一年不出售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后续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主体所持公司股份的变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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