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
(2)股东大会地点:汇亚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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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黄云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李兴、张忍、吴廷斌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已办理请假手续;
2、公司任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腾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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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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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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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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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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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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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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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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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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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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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待公司制度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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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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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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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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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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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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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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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议案名称:《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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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担保控股子公司信用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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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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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在上述提案中,提案9、提案10为特别决议提案,均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表决权的2/3 上述表决通过;其余的是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持有的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6、7、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提案7,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楷莹,樊篱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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