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024年2月23日,网上投票时间:
2024年2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2024年2月23日9日投票: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号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表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表决和互联网表决系统中选择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宜文先生:
6、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出席情况
7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440038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623%。其中:5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代表4.4万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81%;网上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38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和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38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总数的0.0042%。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总数的0%;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38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1.01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具体表决如下表所示: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本议案。
1.02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有关条件》,具体投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本议案。
1.03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范围,具体表决如下表所示: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本议案。
1.04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类型、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和总资本。具体表决如下表所示: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本议案。
1.05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具体表决如下表所示: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本议案。
1.06审议通过了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具体表决如下表所示: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本议案。
1.07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的具体授权,具体表决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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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见证律师:柯成、范洪嘉薇
3、律师见证结论:公司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主体资格、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泰福泵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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