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号:临2024-10
福建星网瑞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2024年2月22日下午召开现场会议时间: 2: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2月22日。其中,2024年2月22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2024年2月22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新港大道33号星网瑞捷科技园三期A栋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30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77、543、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435%。其中:3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164、27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051%。2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3、271、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9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股份22、991、8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777%。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9、720、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393%。27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3、271、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383%。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颖、蒋辉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奕豪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二。审议和表决案件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会议通过以下提案进行记名投票: (一)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
99.8719同意177、316、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1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32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22股、764股和462股99.0110股份%;0.8477反对1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弃权325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0.1414%。
投票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江辉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福建星网瑞杰通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福建星网锐捷通信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网瑞捷通信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瑞捷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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