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15
新华网有限公司
持有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今日收到持股 超过5%的股东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社投资控股”)通知,2024年2月5日,新华社投资控股以其直接持有公司部分a股为目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将进入换股期。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股东持有超过5%的股份可以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华投资控股已于2023年8月2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发行规模为6.00亿元,期限为3年,发行时票面利率为0.10%,债券称为“23新华EB”.SH目标股为公司a股,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价为33.29元/股,2024年2月5日至2026年7月27日,换股期限为。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投资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54,099,870 通过“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3 27、049、935年,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27、049、935 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进入换股期后,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假设23新华EB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所有可交换债券均以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公告中约定的换股价用于换股,不会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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