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宿迁联盛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4-007
宿迁联盛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宿迁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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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董事长项瞻波先生主持。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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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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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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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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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议案 1、3 对于普通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提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瞻波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钻,白雪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召集程序、会议人员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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