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号:临2024-003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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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杨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倪受彬、沈红波、侯剑以视频通讯的形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沙晓春出席了会议;高管顾守宇、徐云、卢友兵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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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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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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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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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会议共审议3起案件,1起案件、提案二以普通决议通过;
2、提案3为特别决议提案,本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钱大治,何佳悦
2、律师见证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律师确认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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