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井松智能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4-00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的股份
完成股东减持计划和减持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104、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18%。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其股份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2023年6月6日终止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3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24)。为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13日)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3、565、70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减持股份结束通知,获悉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62、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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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下列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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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9月26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5万股公司股份。
(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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