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 2024-01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2023年8月24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81)。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计划在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晨佳女士增持股份不低于8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忠先生增持股份不低于50万元,不超过60万元。上述5人增持股份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240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5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增持总额800.13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增持总额50.01万元;副总经理曹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增持总额58.03万元;副总经理张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3.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总额56.88万元;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3.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总额为52.11万元。以上五人增持股份总额为1017.15万元,符合增持计划金额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
2024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忠先生发出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书》。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现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忠先生共5人。
(二)增持主体原持股份:增持前,增持主体共持有公司80、527、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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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持股比例的计算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400、557、562股为准。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拟增持股份的类型和方式
公司a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3)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赵晨佳女士是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股份不少于8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忠先生增持股份不少于50万元,不超过60万元。上述5人增持股份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240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拟增持股份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计划将根据公司股价波动和资本市场总体趋势实施。
(五)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
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重大计划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筹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起,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5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增持总额800.13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增持总额50.01万元;副总经理曹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3.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1%。增持总额58.03万元;副总经理张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3.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总额56.88万元;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3.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总额为52.11万元。以上五人增持股份总额为1017.15万元,符合增持计划金额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
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各增持主体的权益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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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03、897、111股为准,计算上述股份持股比例。
2、本次增持期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注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武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告》(公告号:2023-083)。
四、律师核实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主要资格;增加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免除要约。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3)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或短期交易,不在窗口期内买卖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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