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和质押延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厦门博慧云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慧云成”)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阳智能”)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4.70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71、759、206股)的1.61%。本次股份质押及质押延期后,博惠云累计质押股份798.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 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投资集团”)、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北海瑞悦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和Keycorp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共持有公司股份57,798.09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44%。股份质押和质押延期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共质押公司股份30735.0011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3.1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53%。
● 股东股份质押和质押延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和绩效补偿义务的履行产生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博惠成关于明阳智能股份质押及质押延期的通知,博惠成与华泰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达成协议。华泰证券同意博惠成补充明阳智能358万股质押,原440万股质押延期6个月(即2024年7月9日质押到期日),融资总质押股798万股。相关质押和原质押延期手续已完成,新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2023年1月9日,博惠云成将明阳智能440万股质押给华泰证券。博惠云成原股份质押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号:2023-001)。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中山瑞信、博惠云成、First Base、Wiser Tyson、Keycorp将其持有的375、666、41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权益变更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2-122)及《明阳智能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更报告》。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2、262、87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3-103),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截至公告日,博惠云成、能投集团、中山瑞信、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的质押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股东将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
■
股东First Base和博惠成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资金的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营业收入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非营运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方式侵犯公司利益。
3、股东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1)股份质押和质押延期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可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股份质押和质押延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也不会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相关性,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的变更;
(3)公司对股东没有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四)上述股权质押发生重大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