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冯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083、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董事兼副总经理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5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监事张建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4、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3)。公司副总经理冯一红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7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3%;董事兼副总经理袁建峰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万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监事张建芬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w.sse.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冯一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4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张建芬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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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6、45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3%。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袁先生持有浙江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6170%的股份。因此,除上表直接持股外,袁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58、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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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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