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简称证券: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和董事、监事的股份减持结果及道歉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7日(即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日),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裁尹平女士持有8、259、858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09%。;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陈亚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23、426股,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03%;公司股东顾翠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股东顾翠月女士和陈亚峰先生是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4年1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董事、监事发出的《股份减持结果通知书》。截至2024年1月3日,尹平女士、陈亚峰先生、顾翠月女士已实施减持计划。在此期间,尹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596600股;陈亚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211.00股;顾翠月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06700股。
2023年12月29日,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未准确统计挂单数量,未及时撤销,导致交易被动交易。陈亚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9万股,陈亚峰先生在减持期间减持公司股份121.1万股,超过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计划减持范围。000股;顾翠月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减持8万股,在减持期间减持公司股份406700股,超过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计划减持范围,超过6700股。
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在发现误操作后,立即向公司解释了过度减持是由误操作造成的。经公司核实,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的减持股份不在窗口期,不构成短期交易,也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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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陈亚峰先生以其他方式获得的78400股股份是股权激励。
上述减持主体有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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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为各股东在减持计划公告日(即2023年6月17日)持股。
二、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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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4年1月2日,公司总股本162、311、914股计算上表中的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
2、四舍五入导致相关数据差异。
(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1、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没有准确统计挂单数量,也没有及时取消挂单,导致交易被动交易,导致减持数量超过减持计划数量范围。其中,陈亚峰先生的减持计划超过1.0万股,顾翠月女士的减持计划超过6.7万股。
2、陈亚峰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2024年1月3日,公司收到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发布的《关于误操作超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道歉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1)超额减持是由误操作造成的,非主观故意,对非法减持事项进行深入自查和反思,向投资者真诚道歉,对经营对公司和市场的不利影响。同时表示,今后减持时,还将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加强对个人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陈亚峰先生和顾翠月女士承诺将减持计划总额超过17700股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得知此事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操作,提醒其他人
相关人员。公司将以此为警告,进一步加强组织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研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东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慎操作,防止本规定
类别事件再次发生。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裁尹平女士实际减持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数量。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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