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2023-059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东风汽车有限公司105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58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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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独立董事张国明先生主持。会议结合现场记名投票和在线投票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董事周先鹏、詹姆斯·库克、胡卫东、张军、李俊志、范启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辉、何海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方平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智能制造及绿色工厂升级项目焊接设备采购相关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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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名称:关于采购公司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项目小VAN车身模具的相关交易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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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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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关联股东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未出席会议;关联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回避表决1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程其旭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关于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由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
● 报备文件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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