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10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
2023年12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2023年12月28日,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新街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秦龙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现场和网上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13人,表决权股份368、249、776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459。%(截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43、982、26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205、569股,本次股东大会有738,776,695股表决权股份)。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8人,表决权364、425、176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9.3282。%。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8人,表决权364、425、176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9.3282。%。5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网上投票,代表3、824、600股表决权,占公司0.5177股表决权总数%。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3、824、6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5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0股表决权,占公司0.0万股表决权的总数%。中小股东和股东通过网上投票授权代表5人,代表3、824、600股表决权,占公司0.5177股表决权总数%。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审议和通过: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368、24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是因为没有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8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注册资本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368、24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1万.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8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万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
3.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投票:同意364股、845股、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075股份%;反对3、40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4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10.9894股%;反对3、40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9.0106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以上内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投票:同意364股、845股、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075股份%;反对3、40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4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10.9894股%;反对3、40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9.0106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以上内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投票:同意364股、845股、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075股份%;反对3、40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4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持有420,3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10.9894股份。%;反对3,404,3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89.0106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368、230、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9949%;反对0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5084股份3.805、800股%;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弃权188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49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谢强、潘雨
3、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主要资格、提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