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能产业创新园18号公司5楼515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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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郭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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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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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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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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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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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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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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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提案1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特别决议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相关事项和议案的表决,也不避免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敏律师、沈怡芸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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