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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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年收益分配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的2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减去各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得低于面值。本基金的股息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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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将于2024年1月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从基金托管账户中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如开放日)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如开放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2)本基金的默认股息方式为现金股息。股息方式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系统记录的股息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以登录公司网站或致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查询注册系统记录的股息方式。愿意改变股息方式的持有人必须在2023年12月28日前(含当日)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股息方式。
(4)股息再投资部分的股份持有期将从2024年1月2日起重新计算。申请赎回且持有时间少于7天的股息再投资股份将收取1.5%的赎回费。
(5)咨询方式:
①登录公司网站httpp://www.ubssdic.com。
②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查询本基金各销售网点。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关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盛轩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年12月27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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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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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会计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基金股份总额的数量范围为10-50万份;基金经理认购基金股份总额的数量范围为〉10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金开始申请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在申请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在确定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后,应当在认购和赎回开放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认购和赎回的开始时间。
(2)销售机构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一定成功,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者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包括当日),及时到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或通过基金经理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
风险提示:
基金经理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请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法律文件,如《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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