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3-049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的、变更或者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时间:
(1)2023年12月22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5:15: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9:25,9:30-11:30及13:00-15:00;2023年12月22日9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银行大楼16层会议室,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5号。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朝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11名股东和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表决,代表976,076,523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0.4410股%。
共有两名股东和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640,506,615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97%。共有9名股东通过网上表决,代表335,569,908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14%。
8.其他出席或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延期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同意403,621,376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3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弃权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为:同意7、381、683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724股%;反对31200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4209%;弃权500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67%。
江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持有572股、423股、447股)的相关股东回避本案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表决:同意976、044、82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68%;反对31、2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32%;弃权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的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同意968、913、64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反对7、162、38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弃权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
2.律师姓名:何俊辉、符海涛
3.结论:国浩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开、召开程序、召集人和会议资格、会议投票程序、投票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十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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