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3 简称赛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 1288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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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范志和先生主持。股东大会现场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职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成琼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都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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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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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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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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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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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提案1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提案;
2、议案3、已经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裴振宇 林劼
2、律师见证结论:
经办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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